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划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动机构、、职能、、权限、、法式、、责任法定化,凭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对疾病预防节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划定。
第二条 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是国度卫生健康委员会治理的国度局,为副部级。
第三条 本划定确定的重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建设和工作运行的根基凭据。
第四条 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节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推广职责过程中对峙党对疾病预防节制工作的集中统一辅导。重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传染病预防节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司法律规草案、、政策、、规划、、尺度,掌管疾病预防节制网络和工作系统建设。
(二)辅导处所各级疾病预防节制机构业务工作,制订监督查抄和查核评价法子并组织执行。审核省级疾病预防节制局的监测预警等规划打算和应急预案,领导发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有关工作,成立高低联动的分工合作机制。
(三)制订并组织落实国度免疫规划以及严重::θ嗣窠】倒参郎侍獾墓蚀胧乒茉し澜又旨喽街卫砉ぷ鳎橹贫┘煲摺、监测传染病目录,提出法定传染病病种调整建议。
(四)两全规划并监督治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节制工作,领导成立疾病预防节制监督员制度,制订疾病预防节制系统行列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组织执行。
(五)规划领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发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颁布疫情信息,成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
(六)掌管传染病疫情应对有关工作,组织发展盛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措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发展演练,领导疾病预防节制系统应急系统和能力建设,掌管应急行列、、自愿者行列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要及分配定见。
(七)协同领导疾病预防节制科研系统建设,拟订疾病预防节制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执行?7⒄辜膊≡し澜谥屏煊虻墓驶セ挥牒献鳎渭又贫┯泄毓食叨取、规范、、指南。
(八)掌管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堂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治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监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系统。
(九)实现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职能转变。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该当强化对各级疾病预防节制机构的业务辅导和工作协同,成立健全疾病预防节制工作系统和网络,为守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险。对峙将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成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美满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正确性。优化资源配置,美满运行机制,对峙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汇报、、早隔离、、早医治要求,推动构建常态化治理和应急治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科研支持系统,健全决策征询系统,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第五条 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海关总署编制国境卫生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与海关总署成立健全应对港口传染病疫情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传递互换机制,港口输入性疫情传递、、移交转运和合作处置机制。
第六条 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凭据本划定第四条所明确的重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凭据、、履责方式、、追责情景等。在此基础上,制订处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优化行政法式,规范权势运行。
第七条 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综合司。掌管机关日常运行,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对处所疾病预防节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查抄和查核评价法子并组织执行。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颁布工作,承??蒲П榧啊、新闻宣传、、健康教育与健康推进等工作。
(二)规划财政与律例司。组织拟订疾病预防节制中持久规划,承担疾病预防节制系统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承;;睾椭笔舻ピぞ鏊恪、财政、、资产治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草拟司法、、律例、、规章草案和尺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等工作。
(三)监测预警司。规划领导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美满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成立疫情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领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汇报责任。组织发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审核省级疾病预防节制局监测预警规划打算并领导发展有关工作。
(四)应急措置司。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有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发展演练,承担应急系统、、能力及行列建设工作,提出有关应急物资储蓄种类、、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要和分配定见。审核省级疾病预防节制局应急预案并领导发展有关工作。
(五)传染病防控司。拟订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提出法定传染病病种调整建议。拟订传染病有关公共卫生过问措施并组织执行,组织发展传染病防控成效评估。治理传染病医疗机构,领导医疗机构发展疾病预防节制工作。
(六)卫生与免疫规划司。拟订国度免疫规划并组织执行。组织预防接种服务系统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成效评估。领导发展寄生虫病与处所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堂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治理政策并领导执行。拟订不测中伤有关预防措施。
(七)综合监督一司。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节制监监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发展疾病预防节制工作的督导、、查抄和查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行为,领导成立疾病预防节制监督员制度。
(八)综合监督二司。承担公共卫生监监工作,组织领导处所发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堂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查抄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美满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系统。
(九)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担疾病预防节制科研系统建设工作,拟订疾病预防节制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执行。组织发展公共卫生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持续教育工作,协同领导职责领域内的公共卫生教育?7⒄辜膊≡し澜谥屏煊虻墓驶セ挥牒献鳌、对外宣传、、援外工作,组织传染病跨境联防联控工作,参加制订有关国际尺度、、规范、、指南?7⒄褂敫郯奶ǖ赜虻幕セ挥牒献鳎械;;睾椭笔舻ピ馐轮卫砉ぷ。
机关党委(人事司)。掌管机关和在京直属单元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辅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内部巡视工作。拟订疾病预防节制系统干部行列、、人才行列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组织执行。承;;睾椭笔舻ピ母刹咳耸轮卫怼、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氐澄枇⒒丶臀械;;睾驮诰┲笔舻ピ图臁、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第八条 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机关行政编制17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辅导职数1名)。
第九条 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所属事业单元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划定。
第十条 本划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掌管诠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划定法式办理。
凭据机构编制治理权限,由国度疾病预防节制局党组决定、、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的机构编制事项,依照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划定自2022年1月24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