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赞成成立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21〕78号
市场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成立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赞成,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赞成成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依照有关文件心灵当真组织发展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颁布)
附件
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辅导和两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更好阐扬个别工商户在繁华经济、不变就业、推进创新、方便人民生涯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赞成,成立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重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钻研并推动执行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合作,两全协调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钻研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督促各地域各有关部门抓好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工作落实,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实现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元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度发展鼎新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12个部门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元。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重要掌管同道担任召集人,市场监管总局分管掌管同道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元有关掌管同道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改观必要调整的,由地点单元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凭据工作必要调整成员单元。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重要掌管同道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系员,由各成员单元有关司局掌管同道担任。
三、工作规定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凭据工作必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元凭据工作必要能够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系员会议,钻研会商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钻研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门成员单元参与会议,也可约请其他有关部门、处所和专家参与。联席会议以纪要大局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二)汇报制度。各成员单元应将推广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实时汇报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实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难题问题,向成员单元传递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法式报国务院。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凭据工作必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元赴有关地域发展结合调研,督促领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元要依照职责分工,深刻钻研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重大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参与联席会议,当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工作订定合同定事项;;;加强沟通,亲昵共同,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阐扬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搀扶个别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张工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副召集人::熊茂平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成员::胡祖才 国度发展鼎新委副主任
徐晓兰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炤 司法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李忠 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副部长
倪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汪洋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王炳南 商务部副部长
刘桂平 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道树 税务总局副局长
梁涛 银保监会副主席



